地税和工商业务的归属。我们宣传的内容是不是纳税人迫切想了解的?我们宣传的方式是不是纳税人普遍欢迎的?我们宣传的结果是否让纳税人感到满意?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目前的税法宣传只是为了宣传而宣传,不是流于形式,就是急功近利,并没有成为辅助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加速前进的有效手段。
(五)联动机制的缺位。
“两个减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但我们在实践中往往容易忽略这一基本规律,割裂了“两个减负”的内在需求。一是横向联动机制缺位,基层单位之间的减负经验缺乏交流,相同或相近的共性困难,却在各想各的办法,不能共享好的做法,这本身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二是纵向联动机制缺位,上下级之间仍缺乏沟通,基层单位在不违反法律和程序的前提下努力为纳税人减负,必然会对现有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进行或多或少的变革,这些变革直接关乎各项排名指标和考核检查,而上级单位并没有及时了解、及时分析、及时调整,导致减负与考核的脱节、给纳税人减负和给基层减负的脱节,从制度上挫伤了基层干部、基层单位减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家宁愿按部就班,也不敢冒风险推陈出新了。
三、展望——勾勒“减负”前景
(一)改变观念,就从现在开始。
一句话、一个提醒、一次会议都有可能改变我们长久以来固守的观念。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平台,让我们珍惜这一次思考和探讨的机遇,就从现在开始改变观念,认清“两个减负”的实质,从心底深处、意识深处去接受和理解,并为之奉献我们的热情和才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给他人减负也会给自己减负,减负本身就是一举两得的。基层税务干部为纳税人着想,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给纳税人减负,其实相应地也会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上级给基层减负,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指标,切实给基层减负,其实相应地也会减轻自身的负担。落实“两个减负”是当前构建“大征管”格局的必然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已经被纳入“大征管”格局中,所以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为减负做贡献。改变观念是第一步,落实行动才是关键,减负应贯穿到我们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始终,并渗透到每一环节中去。落实“两个减负”是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我们税务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用实际行动去落实好、贯彻好。虽然在减负的过程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有反复、有失败,但我们应该相信我们所做出的努力不会白费,每一次小小的付出在时间的检验里换来的都是更大的回报。
(二)畅通机制,激活蝴蝶效应。
减负不应闭门造车,各岗位、各科室、各单位、上下级之间都应该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共享,做到链接灵活、反应灵敏。要畅通机制,使减负在系统上下产生“蝴蝶效应”,营造一个岗位的做法迅速得到推广,一个单位的经验迅速得到普及,上下级之间回应迅速的良好局面。做到共性的问题集中解决、共同开发,避免人力资源和减负成本的重复浪费。目前我们自主开发的一些小软件在减负和增效上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这是“可圈可点”的减负措施,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注重挖掘那些存在潜力、等待开发或者尚未成型的减负“苗头”,使之得到确定、清晰和完善,使纳税人的需要得到极大的满足,使基层的一些好的想法、好的做法得以实践,使上级单位在对基层落实减负时有的放矢。
(三)税法宣传,用好减负法宝。
税法宣传是我们提高纳税人对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落实为纳税人减负,实现事业科学发展的最有效法宝,所以我们的税法宣传应以科学性为指导,以实用性为出发点,以有效性为归宿,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1.税法宣传应该宣传什么?
第一,要始终坚持宣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