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办理,手续不齐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次性完整、准确地告知;四是严格纳税服务时限承诺制度,承诺办理涉税事宜的具体时限,能缩短的尽量缩短,尽最大努力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五是开辟纳税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税源、残疾人、孕妇、军人等特殊纳税人提便捷服务;六是实行全程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完整服务;七是推行提醒服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提醒纳税人按时申报纳税,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损失;八是提供午间服务,专门为不能在正常时间办税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九是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对于验旧发票、领购发票、认证发票等业务,纳税人都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已有10余户发票使用大户享受了预约上门验旧发票服务的便利,累计验旧发票1500逾本。
二、思考——分析“减负”瓶颈
虽然在落实“两个减负”的道路上,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前进,但还是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是什么阻碍了我们前 进的方向?是什么束缚了我们前进的脚步?是什么制约着我们前进的速度?减负的潜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和挖掘,我们必须找到问题之所在,然后直面挑战,努力的去攻克。经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走访纳税人了解一手信息资料,召开税企座谈会和干部座谈会倾听心声,我们找到了影响减负增效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意识的缺位。
我们每个税务干部都知道“两个减负”,但是真正能带着这种意识去工作的人却寥寥无几。减负的手段不是凭空制造的,而是从基层、从税收征管一线中发现并提炼出来的。而我们的干部在抱怨工作压力大、业务繁琐时却很少去积极主动的思考纳税人减负的需要,很少去总结自身岗位减负的需要。减负意识的缺乏和淡薄是最深层的制约,束缚了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减负工作的落实和减负实效的提高。
(二)实效评估的缺位。
一项措施的推行,不是以实施为终结,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修订、不断完善的。目前出台的各种减负措施各单位的执行力度不一,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成效评估,使减负工作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减负工作牵涉各单位、各部门,人人有责,却没有人切实负责;二是减负工作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症结,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三是对减负措施一味机械的执行,缺乏思考、疏于分析、忽略总结。所以这些减负措施的推行,到底减轻了谁的负担,减轻了多少负担,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提高了征管效能都没有结论。减负不应停滞在决策上、制度上、形式上,而应该是动态的、发展的、确有实效的。
(三)系统完善的缺位。
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和运行是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的新纪元,但它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例如目前发票管理岗位发票的交旧验旧工作需要按月录入,不仅每月开具发票的份数和票号都需要进行手工计算录入,还要分别计算每月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和税额,有的个体工商业户一本商业销售发票25份可以使用两年甚至三年,工作人员要把这一本发票的信息录入系统相当耗费时间,虽然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还是没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征管一线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依靠自身的力量、依靠一个单位的力量、依靠“软环境”的改善仍无法有效解决时,应及时提交上级机关调查研究,核定成本,集中人力资源进行跟进完善,例如小软件的开发。
(四)税法宣传的缺位。
虽然我们积极利用每年的税法宣传月、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也不断强调加强税法宣传,但从结果上看我们的宣传并不到位。很多纳税人来办理纳税事宜时还非常迷茫,有的甚至分不清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