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争做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表率。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肃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惩治腐败。要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滥用职权和利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案件。随着中央、自治区对社会事业投入的加大,要注意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办大案,善于办要案,对极少数胆大妄为、严重违纪违法、影响十分恶劣的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着重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司法领域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上查漏补缺,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局面。
第五,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集中力量、坚决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把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基层和谐稳定。重点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在每季度的党风廉政例会上进行述职。要切实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在每个乡场、每个社区都聘请义务监督员,加大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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