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政府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深入持久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奠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大团结的坚实基础。政协委员有一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和宗教人士的代表,要利用他们在所联系群众中的独特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政协要组织委员利用自身接触面广、位置超脱等特点和优势,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敢于触及和抓住一些敏感、重要的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支持和协助党委、政府把维护稳定的治本措施落到实处。广大政协委员要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影响,深入到各团体、各界人士和各族群众中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呼声,收集各方面的社会信息和情况动态,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政部门的决策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县委、政府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治理,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
第三,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要有新作为。党赋予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在社会各界中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县政协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竭尽所能,不遗余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一要在加强民主监督中促进和谐。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政协提案、委员视察、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渠道,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积极有效的监督。非凡是对制度不公、执法不公、分配不公、诚信缺失等现象,广大政协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开展批评、提出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促进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取决于民心稳定。县政协要按照“求同、求稳、求实”的原则,顺应民心、符合民意、贴近民生,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充分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出积极努力。三要在推动团结联合中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容性的优势,多做一些正面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营造一种团结干事、共同奋斗的祥和氛围。每个政协委员都要大力弘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谅解宽容、老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友善共处、团结共事、和谐共赢的社会环境。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支持和确保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
首先,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要害环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开展政治协商,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联系和协商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按照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凡决定重大问题要与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地方性法规要先协商后提请审议。要通过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政治协商。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做好协商前的预备工作,提前将协商议题
通知各位政协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为他们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真知灼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在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