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审计、财政、农业部门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任期审计,纪监部门要从速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民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要适应“三个文明”的迫切要求,狠抓殡改工作。殡改工作是个难点,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土葬陋习根深蒂固。要转变丧葬观念,决非易事,需要一代、两代,甚至三代以上的人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新的一年过去近四个月,县、乡镇两级民政干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知难而进,敢于碰硬;要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改革土葬,实行火化的新风尚,做好正面的引导工作;要争取公安、工商、税务、国土、城管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非法营建公墓、活人墓,非法制造棺木、迷信丧葬用品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坚决的取缔。各乡镇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殡改工作,把殡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殡改任务量化到村到居委会,建立激励机制,推进殡改工作向前发展,提升我县文明水平。
第四,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履行民政职责。低保工作诞生于上个世纪末,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低保从无到有,发展到现有2万多人口的保障对象,把党的温暖送给了每个城乡贫困家庭,对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实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为党分了忧,为民解了愁,功不可没。打“江山”难,坐稳“江山”更难,低保自身动态的特点、保障标准的千差万别,保障对象的不集中,难管理,是一不争的事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定要把难事办好,把好事办实。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动态管理,坚持年检与深入调查相结合,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变化,应提标的提标,应减标的减标,应取消的取消,拒绝“人情保”和“关系保”。二是抓好低保公开,上下联动,建立低保公开栏,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一一公开,把评议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不断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难免产生贫富悬殊、待遇悬殊,这一现象的出现,导致了民政对象的频频上访,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各民政办一定要关注重点人员的思想动向,发现上访苗头,组织力量及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实际困难,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
二、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创新思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给民政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动力,同时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打破过去“重物质、轻精神”、“重生存、轻发展”、“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观念,树立“民政为民”的现代民政理念,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存权,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发展权,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要跳出传统的自我封闭的圈子,把全部业务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和受各种条件制约的难点问题来展开民政工作。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现代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使民政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完成量变的积累,实现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质的飞跃。目前,值得我们引以为重视的问题很多;城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离退休干部、下岗职工和农村人口进入城区、返乡农民工及现实问题、城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社会职能将逐步移交社会,这种结构的变化和社会职能的转移,迫切要求我们去探索适应发展的社区管理模式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抚对象,尤其是倒闭企业的优抚对象和伤残退伍复员军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对我们传统的抚恤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自主权的增强,行政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