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政令畅通,形成政务督查工作新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处于微观和宏观的结合部,既是决策的制定者,又是决策的执行者,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巨大的作用,决定了县(市、区)政府在决策的执行系统中,始终是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所以也是市对县政务督查的关键所在。为切实抓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我们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做到市县联动,形成政务督查工作新合力:(1)要做到有令必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督查影响落实,落实影响效果,效果影响形象。政务督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连接政府决策与工作实施的中枢环节,事关政府执行力的强弱,而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和部署则是政府执行力的重要体现,各地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的高度,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政令畅通,确保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各地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及时高效的完成,使有限的政策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2)要做到有交必办,提高督查的权威力。县(市、区)政府是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对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市政府督办件和督办通知的落实情况要按规定的报告时限和格式及时反馈,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拖延、推诿现象。(3)要做到市县一体,提高督查的协调力。市政府督查室作为市政府的专门督查机构,是市政府抓督查工作的领导机构,承担全市政务督查工作业务指导的职责。各县(市、区)政府督查工作在人员、机构上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协调。希望各县(市、区)理顺关系,市县一体,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职能作用,真正形成一支对政府领导负责的行政力量,形成抓落实的合力,从而在更高的视野、更高的水平,开展更加有力的督查落实,为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做出贡献。
二、着眼全市大局,领会政务督查工作新内涵
“督查”一词,顾名思义就是“督促检查”、“督促查办”,如果审视一下督查工作的渊源,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老祖宗——中国古代政府对督查工作就极为重视。汉代有个官名叫“督邮”,这个督邮就是各郡的重要官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其实质就是搞政务督查。在清朝的内阁(相当于国务院办公厅)中,设稽察房,由各部院衙门将每日事件已结、未结情况报内阁稽察房,稽察房按日记档,逐一核对,分别已结、未结事项,每月于月底汇齐奏报,叫“月折”。建国以后的政务督查,一开始没有专门机构,这项工作以前叫催办查办,建立专门的督查室,其实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所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务督查的地位、作用、任务和方法已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切实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工作落实,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对督查工作非常重视,孙建国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等不同场合,都反复强调抓督查、抓落实的重要性,特别是今年以来对政府的督查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新时期政务督查工作,我们要从三个层面深刻领会新时期政务督查工作的新内涵:(1)政务督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务督查作为推进决策落实的实践活动,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确保决策的贯彻落实。政务督查搞好了,对推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搞得不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会直接影响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2)政务督查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我国加入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