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造等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安全生产治理措施、治理水平等滞后于企业的发展速度,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四是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低,缺乏安全意识。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冒险生产,缺乏安全法制观念。大量渔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企业,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缺乏应有的遵章守纪的意识和安全技能,“三违”现象还较为普遍。这些人往往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各类事故的肇事者。此外,尽管我们每年都在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意识的宣传,但总体覆盖面还很小,离“社会大安全”的要求还比较远。
五是安全监管网络不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不到位。去年,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组建、发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县(区)两级都按期设立了直属于政府的一级局,我市的部分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相应的安全监管站,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加强。但是,在我市的大部分乡镇(街道)还未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低,对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手段,造成了治理上的空白点。另外,少数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使得对一些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失控。
六是安全监管手段缺乏力度。目前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很多方面还处于靠经验治理的状态,与依法、规范、科学治理尚有很大差距,安全监管手段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法律依据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安全生产法》已实施三年多时间,但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一些安全监管工作甚至出了“有法可依、无法实施”的无奈局面,给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带来被动。在责任追究上,对一些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大,难以真正触动他们,使得部分行业、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引不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有的事故反复出现。
对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马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座的各位都参加了这个会议,我今天在这里再重复这么多,目的就是要大家加深对这些问题的熟悉,帮助大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以此来提高工作的实效。
第二个问题,我主要谈谈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征
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府工作中的一部分,与其他政府工作有着共性的一面,都共同服务保障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工作的归宿点、工作的要求和工作的组织落实也有着鲜明的特征。我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管事故大小,只要事故一出都会给一个家庭,有的甚至多个家庭带来灾难,都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生命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最突出、最重要的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心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的中心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安全生产这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摆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之中。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中心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