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市级重点工程高质量、高水平如期完成。
(三)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办林业的体制机制,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广大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境外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参与林业建设、开发、经营和管理。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要在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完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机制,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各方面造林、养林、护林的积极性。
(四)提升养管水平,提高树木成活率
造林绿化是“三分种、七分管”。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管护责任制,加强对树木的后期养管,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提高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种树一定要种出效果来,不要年年种树不见树、年年造林不见林,或者叫“前种后死”,前功尽弃、劳民伤财。一定要讲求效果,种一棵、活一棵、长一棵,种一片、活一片、长一片。要进一步完善绿地管护的招投标制度和考核制度,形成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的管护体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种非法占绿、毁绿行为,保障绿化建设成果。为建立长效养管机制,市林业部门和各区县可分别组建以高速公路等重点绿化工程管护为主的绿化管护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对林木进行长期有效管护。
(五)要落实工程经费,提高资金效益
按照四年规划,预计造林绿化总投资将达到23亿元。今秋明春实施的绿化重点工程,需要市级补助的资金为2.3亿元。有关补助的具体政策,刚才文喜同志已经做了说明。其它资金由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筹措。同时,市和区县财政要逐年加大对造林绿化和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从明年开始,市财政每年要对市级重点公益林,安排一定的管护经费,各区县也要相应对本地区的重点公益林安排专项养管资金。
三、进一步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
今后几年,我市造林绿化工作要求很高,任务很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落实责任分工
市委、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各区县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植树造林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将与各区县政府签订责任书。各区县及各乡镇要科学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要进一步强化林业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把绿色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搞好分工协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绿色建设。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依法落实造林绿化建设用地。市发改委负责重点造林绿化项目的立项程序,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和市农委负责造林资金的筹措。市林业部门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做好技术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市农垦、交通、水利、铁路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抓好本系统的绿化造林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绿色的公益性宣传。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作用,参与绿色建设。
(三)做好群众工作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到土地占用等敏感问题。各区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