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填埋垃圾,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要有环卫人员。雇用专门的环卫人员是确保农村环境保持干净卫生的重要前提。镇区卫生由各镇城建站负责,至少要有8名以上环卫人员,对县住建局派驻法门镇的环卫机构,要连人带经费划拨给镇上,由镇政府负责管理;每个村要有一名村干部负责卫生工作,每个村民小组要有2名左右负责垃圾清扫和拉运的环卫人员。镇村要为环卫人员配备专用的黄马甲和架子车、扫把等必需的环卫工具,环卫人员必须对负责的卫生区域坚持每天打扫,至少每两天清运一次垃圾,确保镇区、村组环境干净整洁。
(四)要有钱办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经费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是此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但是要解决经费问题,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必须多渠道筹资解决。要采取三个“一点”:
一是“群众集一点”,包括村组和镇区两个方面。村组群众集资就是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办法,每年向农村常住居民筹集12元左右的卫生费(即每人每月1元),也可以采用筹劳的方式代替筹资,村上有集体收入的也可由村上统一支付。在这里强调两点:第一,筹资中要将特困户、贫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除外;第二,绝不允许搭车收费,对搭车收费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镇区的筹资主要采取向门店、商户、住户等收取一定卫生费的方式,具体标准由县物价局尽快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程序召开听证会确定,及时下发文件执行。
二是“财政拿一点”,就是县上在核定村民实际筹资交款人数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同时,每年平均为各镇下拨镇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6万元。县财政局要尽快制订向镇、村、组配套环境卫生费的具体办法。
三是“整合一点”,县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每年挤出2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一事一议补助;分配给镇区的100个和村级的673个农村公益岗位资金,全部用于环卫人员工资;整合农村公路养护保洁和生态镇村创建方面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由财政局牵头,人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参与,制订整合资金使用的实施办法。
这样算下来,从明年起,每年的农村环境整治费用大致情况就是:群众一事一议大约筹资400万元,县财政奖补200万元,财政再专项列支约300万元,公益岗位280万元,农村公路和生态镇村创建50万元,总资金量将达到1230多万元。其中投入镇区的资金在100万元左右,投入村组的资金将不少于1000万元。平均到8个镇,每个镇150多万元;平均到169个村,每个村6万元左右,这样农村环境卫生资金难的问题就可以得到初步缓解。还必须特别指出的是,镇村本级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的费用,在过去的基础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以上提到的这些资金,对于能够一次性到位的要及时拨付,属于分批次到位的分批次下拨,需要筹集的最迟要在每年10月份以前筹集到位。所有资金到位后一律实行专账专款专用,由镇上为各村设立专账,在账户内为各组设立明细科目,分账核算、封闭运行。坚持村财镇管,由镇长一支笔审批,审计部门每年审计一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现违纪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要有人管事。为了切实搞好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牛虎强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席升劳,副县长齐升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农工部、考核办、监察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住建局、文广局、环保局、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