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中、短期结合,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减半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每季度组织一次送岗位信息、送就业服务、送技能培训、送技能鉴定“四送下乡”活动,力争全市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参与组织培训1.2万人。
三是推行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要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组织订单培训,扩大创业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转换、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能力。组织实施“培养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就业”的创业培训计划,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创业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
四是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企业和院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指导企业开展技师评聘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治理机构建设,规范技能鉴定行为,全年实施技能鉴定2.5万人。实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使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在培训就业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四)以劳动合同为基础,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当前,劳资纠纷日益增多,劳资矛盾日趋尖锐,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年,要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逐步建立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治理。继续把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治理放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的重要位置,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改制改组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要研究完善非全日制用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文本和治理办法,增强劳动关系调整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指导非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以及其他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集体合同覆盖率达60,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做到劳动争议仲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要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关系的协调平衡,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充实监察人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劳动保障制度审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专查,重点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资支付、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权益维护、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制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机制为重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维稳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服务水平
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已经进入重要发展期、矛盾攻坚期和工作转型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基础建设为支撑,以规范治理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