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制度改革。市委党校实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校工作人员,其人事和工资等管理按照公务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管理的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事工资等管理制度,其由地方财政拨付的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津贴应不低于本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相应级别的待遇。
六)坚持从严治校。
也是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1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党校姓党、忠诚于党是做好党校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立场。任何时候都来不得丝毫的动摇。党校教职员工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并把这一要求体现到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科学研究无禁区,党校讲坛有纪律。绝不允许在党校的讲坛上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观点和言论。
对学员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校风教育,2严格学员管理。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组织生活、学籍、学习、考勤和考核制度,不断强化学员的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党风意识和纪律意识。健全完善党校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党校培训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对严重违反党校学习纪律的学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深化市县党校办学体制改革。
县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委党校负责培训,1继续推进市县党校办学体制改革。集中力量办好市委党校。县级党校(分校)负责培训的管理与服务。县级党校(分校)要将培训重点向农村和基层社区转移。市委党校要加强统筹各分校的科研和业务培训工作,着力帮助分校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
统一调配和培养市、县党校各班次的授课教师。实现市委党校与分校、分校之间互派教师授课,2加强整合市县党校的师资资源。市委党校要本着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的原则。形成让优秀教师多上讲台,市县党校教师多向流动、资源共享的模式。
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全力支持市委党校的建设,3开展对党校办学水平的评估。要重视并认真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对地级市委党校的评估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制定的地级以上市委党校考评指标体系。以评促改、以评带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要研究制定县级党校的考评指标体系,对县级党校(分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列入当地党委工作的考核内容。
八)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把党校工作作为考核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1重视党校工作。各级党委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深入党校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1-2次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党校工作和干部培训规划及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政负责同志定期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和完善由党委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组织、人事、财政、党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好党校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关系,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党校工作发展的新格局。
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2切实加大党校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和干部培训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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