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争先进位。年度工作目标是:年度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以内,二多孩政策符合率稳定在83%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0以下,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人口目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保持低生育水平依然是我区乃至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这个基本方向不会变。虽然此次省《条例》修订对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但大的方面是一致的,我们要加强新《条例》的政策解释和正面宣传引导,自觉排除社会舆论的炒作和干扰,人口计生工作的力度不能减弱,只能加强。一是要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摆在突出位置,围绕主指标,抓好孕前型管理,强化过程性监管,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外生育。二要坚持分类指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的乡镇实行重点监控、定期调度和联系帮扶。三是区人口计生委要强化日常监测和重点核查,扩大监测面,提升监测效果,促进后进转化,确保平衡发展。四是加强基层和基础性工作,深化“村(居)为主”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坚持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我省、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国、全省较高,且持续时间长、居高难下,压力非常大,省、市都将其定位为紧迫任务。近几年,虽然经过不懈的综合治理,但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而且时有反复。我们要充分认识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两非查处、实名登记、区域协作、部门联手”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凡性别比长期高于130的乡镇街,要加大集中整治和对两女空白或较少的村(居)督查调度力度,以独女户两个月一次孕检为突破口,以孕情无故消失责任追究为抓手,坚决做到“孕情发现得早、跟踪得住”,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继续实行“两非”案件目标量化、季度报告制、重大案件随时报告制和跟踪问责制,并对重点地区实行重点调度,切实加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两非”案件查处机制建设。
(三)坚持城乡并重,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服务群众上有新举措。在城市,要进一步健全街道、社区和驻地单位工作服务网络,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计划生育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建立以“户况管理”为基础的城市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在农村,要坚持流出人口“双向协管”制度,积极组织力量到流出人口集中地开展“全程服务”。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作用,提高信息交流质量,积极完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定期沟通、双向协作工作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推动民生工作上有新途径。目前,除了基本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三项制度”奖特扶资金落实外,新修订的省《条例》中还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户在土地收益分配、子女上学、就业及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养老保障等方面作出了重点倾斜,我们要不断拓展生育关怀范围,发挥好人口基金的作用,加大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扶持,逐步建立和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奖励优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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