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市直各单位结合各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关于推进绿色腹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纲要》,要深化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互动联动,挂村服务,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任务,围绕实现“产业有新发展、生活有新提高、文明有新进步、环境有新变化、管理有新机制”的目标。以文明村、镇建设为载体,引导农民增收致富为前提,以一家一户得实惠为根本,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很快见效的项目为切人点,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文明创建的实效。
4、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神文明创建,毫无例外的要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机关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主动贴近群众,从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事情抓起,与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联系起来,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增强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始终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解决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作为文明创建的"金钥匙",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拥护。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坚持党对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根据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建立“党政一把手两手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做到“四个同步”,即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每年确定几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以项目的理念,切实抓出成效,不断提升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要切实加大领导力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加强创建活动的指导、管理和考核评比等长效机制,落实好《*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心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使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满生机、持续发展,走在基层创建的前列;三要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联系、沟通。市直机关文明办要加强与市文明办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帮助,市直各单位要主动与市直机关文明办联系,市直机关文明办要加强对市直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2、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文明单位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届接着一届,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创建工作也要坚持“四个重在”。一是重在持续,就是不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保持高昂的创建热情,围绕创建目标,持续抓落实。二是重在提升,就是坚持创建文明单位主题不变,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把创建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岗位履职、作风建设、平安建设和谐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建的质量。三是重在运作,就是创建文明单位强调真抓实创,要运用好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拓展作为空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活力,并善于在创建过程中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和谐发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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