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看不见的手”和经济道德
尽管市场确实把行为人对个人经济利益的追求看成是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动力,并主张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构建激励机制,但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为了追逐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舞台。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惩罚损人利己的行为,并努力形成一个通过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机制。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阐明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1776)。他论证道,尽管在市场上每个参与者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是自利的,但只要竞争是充分的,那么在竞争中就会形成一种自然秩序,它就似乎一只看不见的手,使得竞争的后果是社会利益最大化。充分的市场竞争之所以能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是因为市场机制具有收入分配、传递信息、刺激效率等功能[2]。
当然,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动达到利他的结果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市场必须是完美的,即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他在决策时所需要的信息是可以无代价获得的且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对称的,未来是具有确定性的,不存在外部性等。这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任何经济人都不可能用虚假的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理想的市场条件是很难被满足的,原因在于经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市场是不确定的,部分行为人的私
人成本并不等于社会成本。当市场不完全时,经济人追求自利的动机就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是经济活动的动力和市场效率的源泉,另一方面又会诱发损人利己的行为。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及市场的不确定性表明,他在处理、加工和贮藏信息方面的能力不足,也难以准确计算出对方的交易动机,从而使市场的不确定性直接转移到单个人身上。这样,经济人就有了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即通过不老实或欺骗来达到更有利于自己的目的,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假冒伪劣等。当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怀着机会主义的动机就达成某项协议讨价还价时,个人的最优选择将不可能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失信行为的存在实际上意味着失灵的市场无法使得经济人的自利行为自动导致利他的结果。
亚当·斯密其实在当时也已经发现了道德风险与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之间的关系。因此他强调市场经济是一个一定要讲道德的经济,并出版了一本影响深远的著作《道德情操论》(1759)。斯密在这本书中认为,爱人如爱己是最伟大的道德观,并主张设身处地在别人的情景中看待我们的所作所为。他所倡导的经济道德观与我国古人所推崇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观基本上是一致的,那就是市场经济排除那种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权利甚至生命的“自私”行为,鼓励和保护那种不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而且时刻预备为了改善个人利益而与他人利益做某种妥协的“自利”行为。只有当市场竞争具有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基础,我们才可能进入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权的市场经济[3]。
二、实践与熟悉
1、艰难的递进反思: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
我国对计划、市场及其二者关系的熟悉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过去我们把计划经济看成是公有制的产物,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私有制的产物,从而认为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促使人们对计划与市场关系进行反思,然而,这种反思在当时的政治高压和强大的集权面前,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和到位,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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