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作为一个整体,其净值是一个严重的负数,这个负值是过去农村信用社账面资本金的两三
倍。在这种严重负净值和高比例不良资产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缺乏持续为农业服务的能力。
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正朝着商业化方向改革,由于农村业务不赚钱,净负担太重,所以农业银行逐渐撤出农村,撤退到县一级,业务重点逐渐走向城市。农村金融的另外一支力量邮政储蓄,在农村有很多邮政网点,吸收了很多农村存款,但没有贷款功能,吸收农村资金并没有用于农业方面而是走了别的上存渠道。邮政储蓄吸收存款显得有竞争力,主要与政策照顾和机制有关。但有人认为农村信用社竞争力太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它与邮政储蓄相比缺乏竞争力,所以资金从农村流出去的现象很显著。很多人说,邮政储蓄是抽水机,把资金从农村抽走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对三农的基本服务,在新增资金方面,主要是中心银行用利率较低的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再贷款资金使得农村信用社在亚洲金融风波以后,非凡是在1999年以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对三农的贷款总量。众所周知,中心银行再贷款在原理上不能用于此用途,这样的再贷款能否收回也成问题,因此运用中心银行再贷款支持农村金融,是一种“体外”支持,并不是一个长久的、可持续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假如说政策性金融可以理解为一种“体外”支持,商业性农村金融和三农之间则是“体内”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共生共存的关系。这种关系就要求把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办好,办成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构。中国可能有10或稍多一点的地区由于非凡贫困,商业性金融难以存活,需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但是大多数中国农村地区有能力也有必要支撑持续增长的、财务上健康、有活力的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对于资金价格存在两种看法:第一种是按照传统思维,认为粮食重要、农业重要,越重要越要有优惠,所以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贷款利率往往制订得比较低。但是农村小额贷款笔数多、成本高,统计数据显示违约率并不低,假如贷款利率不能遵照市场原则,而是采用行政定价,农村金融机构就不能用利率覆盖风险升水,农村金融机构很难保持财务质量并持续存活。第二种则逐步打破了传统思维,赞同放开利率管制,实施利率浮动区间。在此轮农村金融改革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农口要求实施比城市更快的利率市场化,即农村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要比城市更宽,使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存活,可以逐步扩大业务,使三农和农村金融两方面都能得到发展。但也有一些人不习惯,说农村信用社现在利率过高,未体现出“支农”特点来。农村过去推行的是合作制,农业生产是合作社,收购、商业系统是供销合作社,农村的金融体系是信用合作社,三个合作机构构成了农村的合作体系。经过多年发展,由于价格变化和组织形式变化,由于农村信用社净亏损和不良资产较高,当地农民逐渐较少以合作制的身份关心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将其看作是大家靠合作形式建立并由此享受其服务的一种组织。
一段时期中,国家也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看作准国有金融机构。凡是出现兑付风险,国家都像救助国有金融机构一样救助它们,未准许一个信用社出现挤兑破产,挤兑之后也都会保支付,存款者都能得到全额的本息补偿。缺乏破产制约这一最后的杀手锏,往往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尽管合作制在全国不同地区存在差异,有些地区的合作社办得很好,但总体来说,这次改革不再强调过去意义上的合作制,而是强调要按照企业改革成功的模式,按照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来改革农村信用社。
按照人们过去的理解,合作制就是在社区建立的、为社区服务的组织,不希望用现行的对商业银行实施的资本充足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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