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与各乡(镇)和计生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生育对象,确保执行对象首次征收双方是农业户口的不得低于1万元,一方是农业户口另一方是非农业户口的不得低于1.6万元,双方都是非农业户口的不得低于2万元。县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执行对象的监管力度,及时向县法院提供执行对象的信息。同时,要会同纪委、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督查,规范专用票据管理,多管齐下,确保社会抚养费首次征收率达到50%以上。县公安局要大力支持配合计生部门的工作。要加大对公众人物违法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政策教导和一些典型案件的曝光,让超生对象感到罚得心痛,罚不起而不敢超生。
(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制度,要无缝隙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城区,依照社会人和单位人两大类型,重点抓好流入人口和企业下岗职工、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制度,开展出租屋、市场、建筑工地、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不同类型管理试点,规范和全面推行“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原则,制定出租房屋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不时提高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农村,依照流动人口“六个一”管理模式,抓好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专干和中心户长的作用,落实干部包干负责制,确保流出人口办证率、环孕检寄证率达到目标要求。二是加大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应用力度。各乡(镇)要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要求,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扩大与流动人口集中地的省际区域合作和点对点信息交换,及时掌握流出人口生育节育信息,实现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第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管理网络。各乡(镇)要发挥计生协会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推行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企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同时,要特别注重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力所能及地为他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夯实基层基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当前。难点仍在农村,巩固效果上水平的潜力也在村级。各乡(镇)要进一步“夯实村级、空虚组级”依照“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有责任、有激励、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实行以任期和岗位责任目标为依据的动态管理。要制定《村专干、村小组计生中心户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加强对村一级的一票否决”力度。要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利用村专干、中心户长与育龄妇女相距近、易组织;对象熟、易交流;情况明、易掌握的优势,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组织育龄群众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及时掌握计划外生育对象和流出人口生育节育信息,切实解决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底数不清、方向不明、信息不畅、主动乏力、忙于应付等问题。要加强对村专干和中心户长的业务培训,更新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造就一批懂管理、精业务、想服务、会服务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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