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证;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要千方百计在大月份引产前落实弥补措施,并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三是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着力提高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各乡(镇)要紧紧抓住二女户结扎这个“牛鼻子”开展以“上环、结扎、人流、引产”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今年至少要掀起四次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活动高潮”每次服务高潮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确保完成全年“四术”任务。6月30日前各乡(镇)必需完成全年结扎任务的80%其中,二女户结扎任务必需完成70%具体任务是凤冈镇9例,二都镇3例,中港乡6例,黄陂镇8例,东陂镇4例,新丰乡3例,神岗乡0例,圳口乡4例,棠阴镇6例,南源乡4例,梨溪镇6例,桃陂乡5例。县人口计生委负责每周一调度、十天一督查各乡(镇)四术”对象落实到位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演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弄虚作假、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下次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调度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乡(镇)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四是加大人口计划的执行力度,着力提高生育政策的严肃性。今年省对县(区)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动态目标管理,全省99个县(区)分别划为三个类别(县属二类县)一类的最后1名,将由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二类的最后1名和三类的最后2名,将由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对其实行“警示”警示期为6个月,对在警示期内工作变化不明显、仍然主动后进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紧扣省、市目标考评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人口计生委要牢牢抓住人口出生率和计划生育率等关键指标,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重点管理”和责任追究五罚并用制度,突出做好“五查”工作:一查瞒报漏报出生。要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进村入户检查,对瞒报漏报计划外出生的行政村给予黄牌警告,并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查“放水养鱼”以罚代生”一经查实,将该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三查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和环孕情检查。生育一孩的应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环孕检对象每年必需参与三次以上的检查,不得由他人替代环情、孕情检查。对替代他人参加环情、孕情检查者,依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分2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生育两个孩子的要及时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对二女户结扎或双全户结扎落实不到位的行政村实行限期整改。对二女户结扎三年、五年未突破“0村进行重点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二女户的村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查党员干部(含村干部)及其子女违法生育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清查行动,做到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含村干部)一个不漏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做到开除公职、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五查中心户长落实到位情况。对村小组中心户长有名无实的各乡(镇)要及时配齐配强;对中心户长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乡(镇)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稳步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以全面落实“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工程为契机,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在抓好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把计划生育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到改善民生工程的全局之中。一是对农村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胎主动放弃生育指标的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签订不再生育合同,待女方年龄达到49周岁时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是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和男到女家落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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