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门诊医疗费补贴管理办法
部分不结转,未及时申请支付的,跨结算年度不予报销。
单位或个人年度内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当年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
第十四条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情资料。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取消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的资格。
第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认真执行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把关,并履行应尽的职责,此项工作将作为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或者出具虚假门诊记录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市社会保险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对出具虚假购药发票的零售药店,取消该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