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五项经费支出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经费支出按资金性质和使用要求将部门预算中的专项经费分别设置一、二类项目经费。一类项目经费严禁招待费、汽车费等一般性业务经费开支。期间应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监督。
(一)水电费管理要求
1、照明及办公电器
(1)在自然光较好的条件下,一般不开灯。人离开办公室和中午休息、下班后必须随手关灯。
(2)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使用时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源。
(3)卫生间、走廊灯采用声控灯,节约用电。
(4)提倡使用节能灯。
2、空调使用
(1)夏季最高气温在摄氏30度以上、冬季最低气温在摄氏5度以下方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定:夏季室内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室内温度不高于20度。
(2)使用空调时,要关闭门窗,且一律不得同时使用电风扇或其他调温设备。
(3)下班前应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必须随手关闭空调。
(4)晚上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宜超过22点。
3、用水管理
用水时根据需要适度打开水龙头,减少自来水浪费;用水后必须随手关紧水龙头,及时修复受损龙头,杜绝自来水滴漏现象。严禁本系统外的车辆来局冲洗。
(二)办公经费管理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和电脑耗材;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并建立登记、领用人签字制度。业务科室及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自行购置及印刷。独立核算单位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1)节约办公用纸、电脑耗材及办公用品。根据《建德市行政事业单位二零零八年度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办法》(建政采办[2009]09号)规定,办公用纸必须到市采购办定点单位采购,凡定点以外单位购买的不予以报销。电脑耗材及办公用品由局自行定点采购,所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领用。
(2)充分利用局域网信息共享功能,各类领导讲话、科室间业务信息等可利用局域网转发,对所有打印纸、复印纸尽量双面使用,做到纸张充分利用。
(3)严格控制纸质文件印刷数量及发放范围;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在审核发文之前一般不采用书面稿流转。
(4)对大宗办公用品及宣传用品、印刷品等尽可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节约行政成本。
(5)加强对办公用品的保管,尽量延长物品的使用年限。
2、差旅费报销。按建财行[2009]223号《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标准给予报销。(1)住宿费限额标准:正副局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按实报销;其他人员建德市内每人每天40元,建德市外每人每天120元,超过住宿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负30%;出差人员凭住宿票据报销,无票据不予报销。(2)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实行包干后,不再报销任何出差伙食补助)。(3)出差车费凭车票按实结报。出差工作无特殊情况应乘坐经济交通工具,乘飞机、火车软卧的须事先经局长批准同意,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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