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8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全县全面推行股权出质当场登记制度,切实提高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效能,允许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积极协调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与全县企业进行对接洽谈,召开银企对接会或见面会,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3全面优化准入环境。开通热线网上审查、阳光运作限时服务、简化手续,大力推行预约办事制、跟踪服务制、建立联系点制、企业联络员制。切实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模式。实现民主管理和阳光审批。
4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网上办公、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信息查询、科学检测等服务措施,加快推进工商信息化进程。提升服务效能。做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综合运用,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息的整合和发布工作,建立与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社会查询提供信息服务。与—经济区红盾信息网建立链接,形成统一的内部网络工作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二)立足监管执法和消保维权职能服务发展
1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7个体系,1保障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不断健全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8项制度。积极推行“一票通”台账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商部门要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维护良好市场秩序。3实行展销会管理一体化。全县开展商品展销活动,可以凭一方工商部门的登记审批文件到另一工商部门备案后从事经营活动,不再进行重复登记审批。4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提供各类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快速发展。
2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企业分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四种类型,根据企业的经营、守法、信用等各方面情况。对重合同、守信用、遵纪守法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免予日常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坚持宣传教育在先、检查处理在后,预先警示在先、行政处罚在后;当事人陈述申辩在先、处罚决定在后。重点查处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侵害、涉及名优企业和名牌商品等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对外来投资企业和外来客商因特殊原因出现的非“三涉”问题的一般违章行为,重在整改规范,一般不作处罚。
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根据企业和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1建立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开展打假、打劣、打诈、反不正当竞争等“三打一反”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与重点企业建立打假合作机制,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违法促销、反不正当竞争等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要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积极推进12315网络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区,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形成维权合力。2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3消费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及时准确发布市场预警信息,指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