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陇政发[]30号文件精神,足额落实市财政年人均20元、各县(区)年人均80元的配套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档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今年要足额落实市级财政年补助100元、县区财政年补助500元的供养经费,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200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要完善救助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简化操作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二)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认真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救灾工作方针,建立灾害救助体系,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积极推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救灾预案、物资储备、装备配置、灾情评估、紧急救援等工作,努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紧紧抓住民政部实施“霞光计划”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小型分散的五保家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福利服务需求。年力争每个县(区)建设一个农村中心敬老院,八县一区建设100个五保家园。大力实施“蓝天计划”开工建设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力争尽快建设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安置就业指导,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强化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和自治水平。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村(居)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城市社区建设,加强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积极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探讨研究符合陇南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的新途径,依托村级组织,整合农村资源,完善服务设施,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促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军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促进双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适应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实施依法行政要求,努力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地发展。完善优待抚恤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体,发放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