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铅锌矿二个采矿权,年生产能力分别为20万吨/年、2万吨/年。通过资源整合,将以上二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其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1万吨/年。
五)黄渚铅锌矿区
黄渚铅锌矿区目前有省白银公司厂坝铅锌矿、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李家沟铅锌矿、省小厂坝铅锌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厂坝铅锌矿三个采矿权,由于白银公司厂坝铅锌矿、李家沟铅锌矿为省属企业,小厂坝铅锌矿涉及深部探矿及技改扩建项目,鉴于本矿区的特殊情况,按照实际情况,拟将白银公司厂坝铅锌矿、李家沟铅锌矿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将省小厂坝铅锌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厂坝铅锌矿采矿权单独设立。
六)崖湾锑矿区
崖湾锑矿区目前有县崖湾锑矿区有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崖湾锑矿、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崖湾锑矿西矿段2个采矿权,年生产能力分别为9.9万吨/年、3.3万吨/年,采矿权人均为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待二个采矿权通过相应的手续都有偿取得采矿权后,将两个采矿权合并为一个采矿权,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3万吨。
七)区龙沟煤矿区
区龙沟煤矿区目前有县龙沟煤矿后沟井、市区龙沟煤矿马池坝一号井、市区龙沟煤矿华桥子矿井三个采矿权,同属一个企业所有,年生产能力分别为5万吨/年、3万吨/年、3万吨/年。通过资源整合,将马池坝一号井、华桥子矿井二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后沟井田与上述两矿井距离较远,可通过设计改造,单独设一个采矿权。整合后年生产能力分别不得低于6万吨/年、5万吨/年。
八)县西坡煤矿区
县西坡煤矿区目前有省市西坡煤矿、市宏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二个采矿权,年生产能力均为9万吨/年。通过资源整合,将以上二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其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8万吨/年。
四、资源整合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至年年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年3月-4月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35号)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搞好部署发动。
二研究制定方案年5月—8月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配合,充分调查论证,明确划定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及禁止开采区。对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区域,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确定拟设采矿权和矿区范围,确定需要关闭、整改和整合的具体矿山名单。资源整合方案由各县区政府组织编制。各县区资源整合方案和关闭矿山名单于年6月底前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审议,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实施整合年9月—年9月各县区政府根据业经审定的工作方案组织资源整合,可通过投资入股、企业兼并、企业收购、联合重组、强制关闭等手段对矿山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组建新的符合规定条件和规模的矿山企业,合理配置依法设立采矿权,办理转让变更有关证照手续。依法关闭破坏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山。对规模小、布局合理、开采规模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责令限期停产整顿;对资源枯竭的矿山坚决关闭;对整顿达不到要求和因优化生产布局而不予保留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对整顿合格、整合保留的矿山予以确认,依法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