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强化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意识,依法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优化配置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顺应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培育大、中型联合企业,规范矿山企业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济支撑能力。
基本思路按照“整合一批,关闭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储备一批”基本方式,对全市现矿山企业分类实施整合,改造提高一批,整合集中一批,关闭淘汰一批,压缩矿山企业数量,提高生产能力;对重要的矿产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通过政府主导、程序操作、竞争择优,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竞争力强的环保型矿山企业,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加强经济技术协作,加大地质勘探力度,储备一批战略资源的基本思路。
基本原则
1一矿一主一权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个矿区只能由一个民事主体合理开发,授予一个探矿权或采矿权。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工作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国家对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定,有计划的分步实施。
3以大并小、以优并劣,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资源自然赋存的状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企业重组、改制、改造,以大规模的技术、管理、设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整合其它矿山。矿山建设规模必须与资源赋存条件相匹配,并保证如期、有序开发,防止只圈占资源而不开发的行为。将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扶优扶强,提高资源利用的规模效益。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及市场化原则。重点整合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小矿密集以及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矿种和优势矿种;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和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做好整合工作;国家投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等权益,必须经过评估实行有偿使用。其它合法投资形成的权益或资产发生转移时,应经过评估再进行出售、转让或补偿。
5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工增值原则。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结合,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以铅锌、黄金、锑、锰为主,根据矿种合理分布选、冶及再深加工企业。鼓励冶金、化工等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参与资源的整合、开发,促进矿产资源的加工增值,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6统筹兼顾、公开公正,引进战略投资者原则。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持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对部分重点矿区、矿种的矿产资源,要按“政府主导、竞争择优、程序操作、设控制点”方式,分开、公平、公正地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整合,进行开发利用,公开整合过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7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法对安全无保障,破坏矿床、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进行整顿,限期整改,直至关闭。
整合目标通过整合,全市各类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矿业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有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年底,全市有色金属矿山企业(采矿权)减少五之一;年底,减少三分之一。
具体是
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