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健全部门法制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做到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
13、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增强行政首长的依法行政意识,促使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地授受司法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4、抓好统筹规划。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制订发布《*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台本单位下一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15、健全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对依法行政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要把加强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16、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各单位法制机构,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17、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和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每年要向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