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及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稳步提高“菜篮子”自给和保障能力。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完善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从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10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扶持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100万元作为应急储备基金。各县(区)财政每年整合不少于300万元,积极支持蔬菜大棚温室、集约化育苗场和“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国土部门要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菜篮子”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农业开发、农牧、扶贫、水务、商务、科技等部门也要整合项目资金用于“菜篮子”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装载“菜篮子”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它产品的“菜篮子”车辆少收或不收车辆通行费,最大限度的方便“菜篮子”产品的调运。积极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试点范围,引导土地集中连片向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流转,为“菜篮子”基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基本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提高“菜篮子”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将新建基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使其成为永久性蔬菜基地。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价格政策和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措施。努力形成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合力。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体系建设,强化对蔬菜、肉禽奶蛋生产、供需及价格走势的预警分析。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
(五)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菜篮子”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全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菜篮子”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亲自安排、协调、检查,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市上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银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参与,定期分析“菜篮子”产品产销形势,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