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按照流程图标注的所需时间。
3造成超时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超时默认单》附件二)办件超时默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缺席默认制
1缺席默认是指在审批办件中心召开的联合审批会议上。即视为本单位同意对该事项的审批。
2由于本单位无人出席联合审批会议。其后果由本单位应参加联合审批会议的有关人员承担。
3造成缺席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缺席确认单》附件三)办件缺席确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建立办件交接制
窗口应在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上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具体是承诺件受理的当日,窗口与相关业务单位、科室应按照《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附件四)内容对窗口受理的承诺件进行交接。由首席代表在窗口与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交办;相关承办单位按程序时限办理,并将结果反馈首席代表。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由窗口首席代表与商品房预(销)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4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5房屋安全鉴定受理及成果报告。由窗口首席代表与房屋安全鉴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五、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将以下印章授予市房地产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管理:经市房地产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均在公安机关备案,以上印章是经上级部门批准制作。代表本部门的合法印章。其管理使用规定是
1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使用管理。
2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仅限于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用印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超时默认单、缺席确认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印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仅用于办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3未经许可、同意的事项。
4印章管理者对印章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六、实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
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1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情况;
2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和决定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行为。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