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上级市)市组织部门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做好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为突破口,明确范围,落实任务,严格程序,强化责任,推动组织工作整体上水平,为建设“平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做好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必须更新观念,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措施落实、案件查办和信息反馈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立案查处比例和质量,确保处结率达到,避免出现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工作中重点查处四个方面的问题:抓好对群众反映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问题、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党章和组织原则等问题的核查;处理好退离休老干部的有关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处理好要求恢复党籍、更改入党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历史遗留问题。
部办公室是信访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接待、接收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等转来的信访案件的登记、转办、调查核实、督导等工作。各科室负责所管业务范围内信访案件的办理。
信访案件自受理之日起日内要交办落实到承办单位或科室,特殊情况立即交办。承办单位或科室收到转办单后,对一般信访案件,日内结案;较复杂的重点案件,一般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以转办单上的时间为准。不能按期报结的,由承办单位向部办公室写出申请,可延期报结。
承办单位或科室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不得推诿、敷衍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和拖延;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交或透漏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未经信访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情况。
三、工作措施
组织部门信访问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接信接访。上访信件和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信件,由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拆信,当日来信当日拆封,信文及其附件一并装订,做到完整无缺。各科室收到的上访信件,应及时交办公室处理,不得扣压。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或处访时,应热情服务,文明接访,要认真听取申诉,详细询问来访人的基本情况、所反映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主要环节和要求等等。
(二)登记备案。认真阅信或听取信访人的申诉,准确领会其意图,把握核心问题,填写人民来信登记备案表,对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上访时间和主要内容等进行登记、摘录。
(三)呈报批示。由信访工作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送分管部长或部长阅批。
(四)调查处理。按照领导批示,根据信访案件所反映问题的内容和性质,确定如何进行调查处理。凡属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的,填写信访转办单,转分管部长或有关科室办理;需转有关乡镇(街道)或部门办理,填写信访转办单,以信函或当面交办的方式送达有关乡镇(街道)或部门。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意见和措施要形成处理决定,并由承办单位或科室负责抓好落实。
(五)结案反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信访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不再上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