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定期专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帮扶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落实同奖同罚制度。充分发挥好班子的主体功能,落实班子每个成员的责任,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其他成员支持配合、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为2*%、市级财政投入为1*%、县级财政投入为7*%,到2*1*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要达到年人均3*元,县本级财政要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严肃查处在计划生育项目管理、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要健全机构和队伍建设机制。在农村综合改革中,要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要充实加强县人口计生部门编制和人员,重视和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人口计生干部。对连续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位于全县前2名的乡镇,经县委组织部门考核,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计生办主任可享受副科待遇。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齐配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适当提高村专干工资待遇,村计生专干和社区聘用制计生人员的工资一律由财政供给。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县政协会议和评先评优中,要适当安排人口计生部门代表或委员名额。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专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并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审批。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继续教育制度,严格执业人员准入制度。人事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技术服务人员的职称评聘和上岗工作。
四要强化计生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全社会的普法宣传,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和阻碍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法制环境。切实执行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和群众工作纪律,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要强化宣传教育机制。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的学习和宣传,重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列为学习内容,县委党校要将人口理论列入干部培训课程,全县初中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县广电部门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