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标准加大对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的投入,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配齐社区计划生育专职人员,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计划生育合格单位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合格单位创建活动。
三、加快工作创新,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项职责分设原则,确保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率1**%。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好独生子女保健费、主动放弃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提高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等政策。国有企业改制时要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等纳入改制成本,民营等各类所有制企业要认真兑现落实职工依法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涉农部门要在扶贫济困、贴息贷款、项目扶持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倾斜;要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筹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费用,逐步落实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三免四减半”优惠政策;劳动保障、卫生、农业、科技等部门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技术推广等方面,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要把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子女病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优先纳入救助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指导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坚持重心下移,突出“村为主”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底数清理、孕情监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完善“村为主”工作实施意见,健全组织网络、责任机制、考核奖惩,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长效激励机制,扎实开展“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先进村评选表彰活动。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严格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简便的考核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分类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各类评先评优标准,提拔任用干部,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时,要审查其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要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信用评级,对其经营、贷款等行为加以制约。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县每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协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