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计划生育综治意见
2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实效。为了确保本次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解决驻村工作队交通、食宿等实际问题。乡上拿出了足额的经费开展本次治理工作,各工作队队长负责日常考核,每周汇报会进行通报,例行公众监督机制。集中治理期间,工作队队员要求吃住在村,密切与村级工作小组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争取在本次治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舆论上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效上赢得双丰收。
3 、加强纪律,严格考核。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工作队成员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本次治理中取得成效。治理期间实行一周一汇报、十天一评比,活动结束总考评的考核办法。集中治理期间,所有工作队成员一律取消请休假,每周公布一次考勤记录,旷工一天处罚 50 元,有事确需请假的请假一天扣发工资 20 元,对村干部配合不积极或借故不参加者,全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谈话,对在活动期间查出的遗留问题设立了奖罚标准,完成扎管一例奖工作队 100 元,拖欠一例罚 50 元,人流一例奖 100 元,引产一例奖 300 元,完成一例上环奖 20 元,拖欠一例罚 10 元,三查到位率达95 %的奖村 500 元,90 %的奖 200 元,不足90 %的罚300元,不足85 %的罚800元。活动结束后对每个工作队进行考核,村干部与工作队成员同奖同罚。后三名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倒数第一名村级领导组织进行组织谈话,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组织处理。本次集中治理活动的重点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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