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标任务:本次集中治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清理核查出生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遗留环孕情监测和遗留节育手术、落实优惠政策、打击“两非”、规范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软件、查补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漏登人员。通过这次集中治理工作力争达到“一清两保证三到位”即基本情况清;保证统计无误差,信息采集无遗漏;保证无错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环孕情监测到位、节育手术落实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和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乡计生工作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中、省、市 《 决定 》 精神,紧紧围绕整顿生育秩序这条主线,突出后进村转化,全力提升计生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我乡经济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具体工作:
1 、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以各村为单位,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村级广播、标语、板报、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力度,每村在集中治理期间出板报不少于 2 期,书写标语不少于10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有条件的村要不间断的通过广播进行宣传。全乡重点治理的
2 、以清理核查出生人口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漏报、瞒报问题。以村为单位对 20* 年 10 月 1 日后的出生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核查,对上报的出生人口要逐一核对,特别是持二胎证对象,看其是否有隐性生育及多胎生育,核查在待孕期是否有新生儿死亡现象。对已上报的出生人口要与本村实际出生人口进行核对,彻底清查漏报、瞒报、错报及计外出生。对清理出的计外现怀者要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补救,坚决杜绝计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3 、加大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以村为单位对全村的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清理清查,主要核查婚育、生育和节育情况。对 18 一 49 周岁的外流女性的婚育情况全面掌握,尤其是连续两季度没有按时三查或外邮手续的已婚妇女,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查处其外出下落,鉴别是否已孕,一经发现有计划外怀孕现象要及时进行补救,对流出的未扎双女户、未上环独男户等重点人群,要通过各种手段了解生育状况,核实已生育的,不论发生在哪一年是否符合政策,均要如实上报、对生育过二胎未进行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严加核查,并限期落实节育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办证率和验证率分别达到 90 %及 95 %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重点监测对象监测率分别达到 100 %。做好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
4 、清查计划外出生,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村要认真对近几年的出生人口进行重点核查,一经发现计划外出生要及时上报,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征收,对个别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且有经济实力的对象户上报乡计生办,计生办将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取证、调查,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对一些“钉子户、难缠户”按法定程序搜集规范执法档案,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5 、落实遗留环孕情监测和遗留节育手术,提高计生质量指标。对 2009 年第三季度的遗留环孕情监测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特别是一些外流人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