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依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宣传教育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第二阶段自查落实阶段,各相关单位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范围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觉组织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阶段监督督促阶段,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消防等部门对各单位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阶段,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依据监督抽查的情况,总结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方面存在经验和不足之处,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五、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事前防范和事后救助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三)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各保险公司积极创新,改善服务,切实做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工作,着力提高保险业火灾风险管理水平。要切实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实行保险费率与消防安全评价结果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推动被保险人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要加强协作,促进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发展,共同推进火灾风险防范。要建立火灾保险检查与消防监督检查、保险理赔与火灾原因调查联动机制。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共同促进被保险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防灾防损、核保和理赔定损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消防部门对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参与火灾原因调查、进行火灾损失核定应依法提供条件。
五)市各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展火灾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火灾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协作,规范保险经营行为。要按照“政府领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原则,逐步建立起科学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和消防安全评价体系。认真执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要在工作中建立起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规范保险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真正成为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政府,有利于群众的事业。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政委和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指导、综合协调及培训;2负责全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出单、建档)3督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案处理、财务结算等工作;4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就公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公保成员开会研究并作出决定。
市、县(区)成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促进工作组(由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