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督促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选题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培育和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的新亮点。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制度机制,力争在专项效能监察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抓重点工作、关键环节推动整体工作全面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善于把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坚持多措并举,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挂牌督办、向重点工程派驻监督员等多种方式,深入实际发现和解决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监督的时效性。要把监督检查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查办案件及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
(三)加大办案和问责力度。把查办案件和实施问责作为推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逐件认真核实。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引发的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深入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好。各级要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立足工作实际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把握工作重点和方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任务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