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优化发展环境意见
良信息警示系统,及时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在“数字东城”网站上公布。
(二十一)培育、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逐步从政府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移交给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对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确定独立法人地位,彻底解决某些中介机构依附于政府的问题。
(二十二)在投资、建设等领域推广招投标制度。对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面向境内外试行招标,选择项目法人;对需要政府投资而单位无力自行建设的项目,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代建制。
四、建立良好的育人用人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二十三)加速人才绿色通道的建设。做好对各类人才的服务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二十四)建立比较完善的选聘、激励机制。围绕人才的使用和发展制定选聘和激励办法,加大对高级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优秀人才在东城开拓创业。
五、建立开放活跃的宣传机制,优化舆论环境
(二十五)加强对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全区公务人员树立“人人是首都形象,人人是发展环境”的理念,增强全民的开放意识和营造环境意识。
(二十六)加强对区域经济环境优势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区域资源优势、建设成就、政策措施等内容,提高我区的社会影响力,塑造东城新形象。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