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觉学法,自觉守法的觉悟,增强维护法律的责任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4、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及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交办的各项综治信访工作,不得拖延、推诿和扯皮;积极主动联系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5、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在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村、企业有关人员开展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稳定。
(三)村级主要干部职责
1、切实加强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按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认真开展本村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规范村级综治信访维稳室,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设施,提高就地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动态情况,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
4、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接到报告后,村主要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
5、积极与联村干部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加强配合协调,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
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全员责任制,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
1、登记受理。对直接来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问题的群众,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对各部门、联村干部上报和上级部门下传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登记其内容。
2、分流调处。登记的事件报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主任批阅,区分不稳定因素的性质类别:
一般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指定相关村负责人负责调处。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由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主任协助各相关镇领导实行领导包案调处。
所有案件统一填写调处交办单,交由调处人进行调处。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结果记录。各案件承办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所负责的案件,并将处理结果登记,上报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小纠纷限期2天,大纠纷限期3天,疑难纠纷限期7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主任申请延期调处,但最多延期5日,并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及调处时间。
4、反馈归档。对调处办结完毕的案件,必须将调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将每件案件的调处资料、当事人满意程度、办案小结等进行归档保存。
5、督查督办。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负责做好移送案件的督办工作,对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承办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促承办人按要求完成调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行政村(居)要充分认识实行综治信访维稳全员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