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镇干部和村级综治信访维稳组织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全员责任制,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综治、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平安镇、村创建工作,发挥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为我镇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有通知》、中共*省委《关于建设平安*的决定》、以及*省转发的《省委建设“平安*”领导小组关于建设“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基层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通过加强对基层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的领导,深化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全员责任制,分层次实行目标管理:
(1)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a、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b、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一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c、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综治信访维稳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d、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职责要求
(一)镇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精神,及时参加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各类会议,研究、制定、部署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加强综治信访维稳、组织网络建设,落实人员、经费、设施等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就地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
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对于实行领导包案的疑难、复杂案件,承办领导要在限定期限内(15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办结案件。
3、凡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联系领导或分管领导都要立即赶赴现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确保妥善化解。
(二)镇干部职责
1、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所联系行政村、企业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健全、完善村(居)、企业综治信访维稳室等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指导开展各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2、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3、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