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八)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九)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中央国家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十)继续推进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要评议对象。督促整改落实。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坚持求真务实。努力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力求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省(区、市)为主导,以县(市、区)为重点,加强对纠风办主任的培训,不断提高纠风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