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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组织部门依据党规政纪和国家法律,对领导干部执行公务、个人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的监察督促工作。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中央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帮助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能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自我监督;以政治素质为重点,强化上级监督;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以拓宽渠道为途径,强化群众监督;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以事前防范为措施,强化组织部门的经常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