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1号)和纠风办《年民主评议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琼纠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办公室主任由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文同志兼任,联络员:蒙同志,办公电话(传真):25538471。
三、评议对象
对全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重点对9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一)政府工作部门。包括:①行政执法类:公安局(含交警)、司法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②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和改革委、旅游委、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民族宗教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林业局等。
(二)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包括: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移动、联通、农村信用联社、交管站等窗口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
(三)政府工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包括:财政所、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地税所、国税所、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村信用合作社、供电站等。
四、评议内容
主要从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对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的评议内容:
1.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在依法办事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行政执法部门是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否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等行为。
3.在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是否做到为民、便民,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
4.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5.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