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的浓厚氛围。
(二)查找问题。被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了解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
(三)公开评议。召开评议大会,政府相关部门被评单位负责被评基层站所的乡镇邀请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对被评单位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被评单位要报告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评议代表和其他评议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议,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
(四)落实整改。被评单位将各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并针对群众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被评单位和行业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被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被评单位要说明情况,承诺解决落实期限。
(五)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市或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评议代表、普通群众等为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普通群众应以被评单位服务对象为主(应占参评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主要是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得出民主测评分数。评分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90至100分、76至90分、60至75分、50至59分。
(六)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在组织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的基础上,对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得出检查评估分。检查评估主要围绕民主评议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侧重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民主测评和检查评估的具体情况进行统分。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总分=民主测评分×80%+检查评估分×20%。我市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地税、国税、工商、质监、安监等9个部门的情况,除纳入市政府部门统一统计外,还要另单列为一类进行专门统计。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我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集中统分结果确定被评单位排名,将结果报市纠风办。市政府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要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被评单位,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评议代表的构成及职责
我市政府部门及基层站所的评议代表主要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等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可通过自荐、推荐、选聘等多种方式产生。人数和名单由政府部门及乡镇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个乡镇8至10人,部门5至9人,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等服务对象应占较大比例,人员名单报市监察局(纠风办)(附件6:《民主评议代表登记表》),纠风办通过核选最终确定民主评议代表名单并下发给各被评单位。
评议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