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尤其是与旅游有关的广场、公园、市场、港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治理单位要通过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形式,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浓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三、对象和要求
1.旅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是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企业经营治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2.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规范决策、治理和服务行为,提高依法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3.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上岗(任职)培训、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在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把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旅游企业经营治理人员和员工学法,重在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法律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治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治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重点学习和把握旅游服务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培养企业经营治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和市直各旅游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年制定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旅游主管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主动接受验收。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进一步完善“五五”普法的领导体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