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治理体系。落实区、镇(街道)二级财政“1704”科目,救灾预备金应有相应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区救灾预备金每年达100万元。建立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查灾、报灾、救灾的常规设施建设,形成救灾快速反应系统,提高救灾实效。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民政主管、财政统支、部门协作”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保证低收入居民和困难户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实现“低保”工作计算机网络治理一体化,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治理网络。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日常生活、重病医疗、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十一五”期间,完善城区居民重病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面。建立××区慈善会,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扩大慈善基金规模和使用效率,为更多的困难群体服务。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供养五保老人、“三无”对象、孤残儿童等非凡困难群体为主要对象,以城乡福利院和敬老院为主体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抓好泰州社会福利院新院的选址、规划和兴建工作。力争到2010年,社会福利院达到省二级标准。
农村五保实现“应保尽保”,供养标准达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的75%以上,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0%。做好散居五保户供养服务工作,包护率达100,有条件的敬老院向社会开放,逐步寄养社会老人。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的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社区工作新机制。“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市区一体化进程,逐步形成社区建设以市、区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多元投入为主体的新体制。紧紧围绕《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的标准,加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的投入,完善社区基础实施建设,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达到规定标准。推进“星级社区”创建,所有社区达到三星级标准,建成四星级社区12个。力争2007年创建成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服务功能,加快服务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力争建有一所老年康复中心医院或一所老年特护医院。
6、继续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建立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载体、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单位活动。协助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继续深入开展“一助一”扶优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继续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完善“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对象优待金列入财政公共支出,实行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五金合一”,由银行代发。
继续加大安置改革力度,巩固改革成果,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认真落实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基本权益。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使用力度。7、依法加强村委会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