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能和神圣使命。为此,保证民生、发展民主、服务民众。年我县民政工作必需抓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证民生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制度,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严格评审团票决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城镇低保应保尽保,农村低保适度提标。五保供养确保应保尽保,年供养规范提高到1500元;农村敬老院规范内部建设和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待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抓好落实,力争全年实施医疗救助1500人以上。不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制,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措施,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和灾民的生活布置,确保困难灾民生活有序、住有所居。要通过努力,确保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要全面完成省市县各项实事任务。认真抓好农村安居房改造建设,搞好农村贫困无房户、危房户、少房户的调查,新建安居房300栋。抓好柏市镇敬老院改建扩建工作。要引导和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捐赠和慈善救助活动,推动县慈善事业蓬勃发展。要通过几年努力,实现湘之县长提出的三个一”目标,即年筹资1000万元,救助1000人,人均救助不少于1000元。今年争取募集慈善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同时努力在全县推行结对帮扶救助机制,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和党员干部通过“一帮一”多帮一”形式,解决靠政府救助难以解决的特困对象的实际问题。
二、发展民主
促进村级民主决策。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村级评审团制度,要以城乡社会救助评审团票决制度为抓手。将城乡低保、农村安居房、救灾款分配、解困救济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名单确定全部纳入村级评审团评审票决范围,进一步完善评审顺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以社会救助评审票决为推手,促进基层民主,落实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事议事权和民主决策权。要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为抓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要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乡镇必需由主要领导或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民政办专抓此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细则,把社会救助评审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考核方法,采取重点督查、面上普查、电话抽查等各种形式,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进行。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凡乡镇领导不重视,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不抓此项工作,民政办不负责此项工作的乡镇民政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凡村级社会救助未经评审团民主评议票决的村级政务、事务、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群众上访告状的考核中列入最末等次,并不得评为县和乡镇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要以农村社区建设先进村为导向,促进村民自治。抓住我县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的契机,加强对里旺、罗家坪、新联、新塘、下洞等5个全国试点村和高楼市级试点村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立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村级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一起抓的思路,打造县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同时,以农村社区建设先进村为导向,指导各村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不时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村民自治。
三、服务民众
全力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要不折不扣执行优抚安排各项政策。深入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着重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的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