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保证消防车能正常通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修建消防水池,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加强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村内主要路口或机井泵房外设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的村要利用便于消防车靠近并有取水设施的天然水源或建立消防水池,并在村民家中配置消防水缸。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行政村要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多种形式的原则。水带不少于400米、水枪不少于2支。逐步推进在各行政村建设“一室一队一车”一个供学习培训的专兼用的消防活动室,一个义务专兼职消防队,一台农消两用消防车) 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要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4.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乡村范围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乡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乡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乡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提高乡村火灾防控水平
1.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要把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每学期必须安排防火、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课程。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或通过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标志牌加强消防宣传,要在村巷张贴固定消防警示语,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定期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片,组织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业余宣传等方式,乡村开展广泛的消防宣传工作。有条件的村可通过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观看火灾案例和有关逃生自救的录像片等方式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识。 年,各县(区)50%乡镇、乡村、城中村的主要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挂图或消防宣传广告、标语, 年达到80% 年达到100%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乡村各类消防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公安派出所是乡村消防工作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1名派出所领导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确定1名正式民警具体负责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并实行警区民警包片负责制,进行治安检查、暂住户口审查和办理房屋租赁手续等工作时,一同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燃油、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乡村的消防检查指导由乡镇公安派出所民警负责,每半年不少于1次。
3.落实防范措施。推行住房、草垛分离措施。做到村容整洁,确保消防安全。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严禁放火烧荒。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严禁违法设置小化工、小炼油、小加油点、小网吧等场所。严禁私搭乱建易燃简易建筑或未经许可组织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严禁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各行政村要普遍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消防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作用。与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地区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