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17号)文件、《*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实登记办法》的政策规定,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给予经费补助。省核定我县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是*、*、*、*等4座中型水库的移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坚持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充分考虑库区移民的历史原因,结合移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的统一政策,采取不同措施,切实维护移民利益。
(二)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原则。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安排,分步解决涉及长远发展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原则。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后期扶持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省里的人口核实登记办法,认真做好移民人口调查、核实、登记工作,3月底以前全面核定登记4座中型水库的移民现状人口。
(二)坚持“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移民村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4月底以前确定合适的后期扶持方式。
(三)发放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月底以前及时足额将后扶资金发放到户或到项目。
(四)编制好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并负责实施。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以镇为单位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重点解决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移民自我发展能力。
四、具体措施和办法
一是县按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将人数落实到乡(镇)、村、组和移民户,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和县本级均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以移民村为基本单元,以镇为单位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三是以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为单元,以镇为单位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四是移民资金由县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门帐户进行管理,采取发放到个人方式的,由县移民局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将资金直接发放到银行存折上。https://
五、工作步骤
(一)政策宣传。利用召开会议、张贴发布公告、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讲国务院17号文件和省、市、县移民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支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开展。
(二)调查核实登记。根据《*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