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3.拟定规范专利市场、推动专利技术实施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4.协调在执行知识产权双边和多边协议、协定中有关国内履约的行政执法和治理工作;
5.规范、治理专利资产评估工作及其服务机构;〖jp〗
6.负责提出对强制许可及其费用的请求裁定的建议;
7.负责专利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8.组织评选中国专利金奖,与人事司共同组织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
9.组织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工作;
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发展司
1.研究并提出贯彻国家有关规划发展和财务治理方针政策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政策性问题;
2.负责编制局系统及全国专利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3.负责编制局系统自动化工作规划,规划和指导全国专利系统的信息及网络建设;
4.负责制定局系统年度财务计划及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5.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治理;
6.负责局系统专利统计工作;
7.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治理工作;
8.负责局系统业务发展和经费配置的综合平衡和协调工作;
9.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0.协助局领导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引导、监管国有资产等宏观治理;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旅游局
【代码】144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
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协调司(简称综合司)
研究和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紧急救援、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宣传工作。
(三).政策法规司(简称政法司)
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旅游业治理行政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统计作。
(四).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简称促进司)
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指导驻外旅游办事处的市场开发作,审批外国在我国境内和香港非凡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在内地设立的旅游机构;负责旅游涉外及涉香港非凡行政区及澳门、台湾事务,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指导与外国政府、国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五).规划发展与财务司(简称计财司)
拟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业重要财经问题,指导旅游业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六).质量规范与治理司
研究拟定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出国旅游、赴香港非凡行政区及澳门、台湾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七).人事劳动教育司
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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