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农业投入、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情况,以及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了我县贯彻落实《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也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法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农业执法和管理水平。《农业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标语、宣传车以及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加深了对《农业法》的了解,进一步树立了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增强了农业法制意识。各级政府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运用法律管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通过加大农业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农业法》关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规定,我县省级以上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达*亿元,县财政对农业投入总额*亿元;均大大高于同期我县财政经常性收入* %的增幅。农业投入的增加,对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突出重点,注重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这些资金主要投向农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林水各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农村事业公共建设(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以及农产品流通基础建设等方面,推动着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一派勃勃生机,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今年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元,比去年年增长* %。
(三)通过强化保护措施,较好地实现了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目标。我县紧紧围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土地,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和节约使用土地。一是扎实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了*乡、*镇等13个乡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县耕地面积*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二是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今已完成涉及全县各乡镇、村*个土地整理项目,累计整理土地面积*公顷,建成标准农田*公顷。三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新增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发案率控制在*%以内,查处结案率在*%以上。四是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管理,切实有效利用和消化农转未供土地,采取调整项目等措施,有效提高供地率。规范私人建房审批,严格实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全面推进危旧房改造,拓展农民建房空间。今年年,我县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头等工程”,提出了“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按照“连片拆除危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启动了第一期28个村的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其中5个行政村实施了“整体搬迁、下山脱贫”,有156个自然村实施了“自然村撤并”,拆除危旧房*户,解决了*户农民的建房用地,其中*户农民已搬进新居,完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