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人在职期间或即将离任前,依据有关法规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对干部经济上的管理和监督,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对我们组建不久的青原区来说,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前我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自青原区组建以来,我区的审计工作就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1年3月成立了审计局,配备了人员,审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二年起好步、三年迈大步、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有条不紊地展开。三年来,全区共完成审计项目65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19项,专项审计17项,共查处违纪金额432万元,已收缴违纪违规金额16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起,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区是新区,开展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以下“三难”。
1、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工作开展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越来越多,审计的内容、范围越来越广,而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大部分是由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由上级有关部门委托执行,任务比较集中,审计跨度从几年到十几年不等,时间要求紧,因此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出现了相对滞后的局面。就我区来说,审计部门有编制8人,有业务科室3个。现在实有人数7人,其中审计专业技术人员5人。在审计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对科级单位的审计时间保证不了,对股级单位就更难深入了。如对乡镇站所、学校、医院、林场等股级单位的审计,以往由主管局进行审计,但是由于我区的局多数只有报帐员,没有财务股,客观上导致对股级单位的经济监督不力。
2、部分领导干部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识模糊,工作深入难。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审计结束后在对领导提拔、调任、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是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而是有时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有的人不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监督制度来看待,而是认为对领导干部开展责任审计,就意味着该领导干部在经济上出了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3、先调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审计结果运用难。在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单位的责任人先调动甚至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组织人事部门才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这就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难度,不如实反映其任职期间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领导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使审计工作处于无所适从、左右为难的境地,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由于原责任人在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上存在着不规范或违纪问题,其所在单位应承担处理决定,但个别单位新任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的心态,不愿执行审计处理决定,给审计决定的落实带来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