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大力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行动。牵头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工商、宣传、税务、公检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集中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在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公告,曝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促使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主动与贷款行接触,共收回不良贷款本金9551万元,利息3241万元;有1409户企业和个人主动与贷款行联系协商还款事宜,涉及贷款金额达4.76亿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虽然近年来市政府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服务“三农”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农村金融服务有所改善,但金融支持“三农”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信用担保运作不成熟,“三农”发展融资难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稳定发展受到影响,金融服务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为此,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促进金融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
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扩大“三农”信贷资金来源,积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
(二)加强农村信用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强化农村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三)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二是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
(四)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