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贫困残疾人口调查报告
3、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关于残疾人的救助措施,尽快出台铁岭《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1月24日转发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残疾人在扶贫、就业再就业、税费减免、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住房采暖、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维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解决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
5、扩大就业,增加残疾人收入,落实好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每年从残保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经费定期培训残疾人就业,以重新安置为主。
6、动员社会力量,每年在全市开展资金和实物救助(经常性)。
7、落实好省政府残疾人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文件;市县财政按人口比例筹集残疾人专项经费,开展如"光明行动"和给肢体残疾人购代步车和无彩电家庭购彩电,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要求。
调查报告